国务院3日对外公布《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对政务数据的目录管理、共享使用、平台支撑等工作进行部署。条例将如何推进政务数据安全高效共享利用,进一步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和政务服务效能?   “规范、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和重要引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孟庆国说,条例作为第一部促进政务数据共享流通的行政法规,标志着我国政务数据管理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长期以来,一些政务数据资源存在底数不清、重复采集、来源不一等问题,难以充分发挥价值。”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赵鹏表示,条例首次从国家层面以系统性法规形式明确了政务数据共享的体制、路径、规则、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为提升政府整体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   条例将如何助力破解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实践中统筹管理机制不完善、供需对接不顺畅、共享应用不充分等痛点难点?   赵鹏表示,条例规定整合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要求政府部门已建设的政务数据平台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政府部门通过政务大数据体系共享政务数据,推动形成政务数据共享“全国一盘棋”格局。   “条例详细规定了数据目录管理、数据共享使用全过程各环节的具体要求,特别是对涉及多部门收集的政务数据,明确数源部门牵头收集的职责,要求政府部门不重复收集可以通过共享获取的政务数据。这些要求有效弥合了以往政务数据共享工作中的‘模糊地带’,为数据共享提供了更加细致、明确的规则。”孟庆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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